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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限超载应定危险驾驶

[ 发布时间:2016-11-30 06:52:31 人气:]

  放眼望去,中国好走的高速公路大部分都关卡林立,在收费,而且金额较高,如果有一天可以免费通行,该有多少人欢呼!严重超限超载应定危险驾驶

  “建议将严重超限超载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日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在本次政协大会上,他还将就这一问题提交提案。

  邢吉华谈到,超限超载行为不仅加剧公路损坏程度,缩短公路使用寿命,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而且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治超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全国各地公安、交通等部门持续不断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形成执法的威慑力,机动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比例居高不下。

  如何有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实践证明,仅靠单个部门或者行政、经济手段很难使治超达到理想效果,其根本原因是现行法律对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责罚不相当,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仅靠出台治理超限超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法律效果十分有限,因此,将此类行为上升为国家刑法调整范围迫在眉睫。”邢吉华说。

  在他看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载行为的处罚明显偏轻,难以从根本上遏制严重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同时,从我国治理酒驾的成功经验来看,从2011年5月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行为“入刑”以来,酒驾行为得到明显遏制,群众守法意识明显增强,较好地发挥了法律的警示、教育和惩戒功能。

  为此,邢吉华提出,建议把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法律范畴,建立驾驶人超限超载行为累计记分制度。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驾驶人的超限超载行为给予处罚并进行记分处理。此外,他还建议将客货运车辆驾驶员多次超限超载,情节严重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范畴。

  而免收通行费反而能带来社会更多便利,首先会有力地缓解铁路和民航的运输压力。众所周知,每逢重要节假日铁路和民航往往出现一票难求的情况。随着汽车拥有量超过1亿辆,同时高速公路里程也在不断延长。充分利用好公路的运输潜力,缓解节假日期间铁路和民航的压力,一些省区市已经先行先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免收通行费的好处,不仅在于吸引部分旅客由铁路和民航转到公路上来,而且通过消除了收费站的“瓶颈”而大大提高了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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