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路货物托运的手续有哪些?
[ 发布时间:2022-10-08 14:42:50 人气:]
一,填写运单
首先,托运人托运货物时,应当按照单:
第一,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同一托运人、收货人、装货地点、卸货地点;
第二,商品名称应与具体的商品名称起注明件数、重量、体积和包装形式;
第三,易腐、易碎、易泄漏的货物,危险品不能与普通货物和性质相互冲突的货物使用相同的运单;
第四,托运人要求自行装卸的货物,经承运人确认后,在运单上注明;
第五,托运政府限制运输的货物和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货物,应当附有关准运证明和检验证明,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六,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准确;
第七,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处签字盖章。
其次,托运人托运整车、集装箱、零担货物分别填写A、B、C三种运单。并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一批或一次托运的货物品种太多,无法在运单中逐一填写。“货物清单”。
第二,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包装形式等,应与运单记载的内容一致。
第三,货物需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运输证明文件和检验证明文件的,托运人应当将相关文件提交承运人检查,并与货物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将相关文件交付给收货人时,应当在运单上注明文件的名称和份数。
第四。普通货物托运时,不得携带危险品、易腐品、流质品、贵重品、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货币、证券等。
二,货物包装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的,应当按照保证运输、装卸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原则进行包装。
1,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运输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正确制作运输标志和包装、储运图标。运输标志包括:运单号、货物名称、总件数、起止地点、托运人、收化人。
2,托运人使用旧包装运输货物时,应清除与本批货物无关的运输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纸标志,并重新制作标志。
3,托运人应当有明显、清晰的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应当用坚实的材料制作,书写清楚,不易书写,不能捆绑运输标志的货物应当在货物外观上涂漆。
三,特种货物托运
托运人应当按照单中注明运输条件和特殊事项。
1,托运需冷藏保温的货物,托运人应提供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
2,对于新鲜货物的托运,应提供最长运输周期、途中管理和护理事宜的说明,货物允许的最长运输周期应大于汽车运输所能达到的周期;
四,危险货物托运,按部颁布的《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1,按照《集装箱车运输规则》办理集装箱货物;
2,对于重型货物和大型货物的托运,应提供货物的性质、外形尺寸和运输要求的说明。承运人应在运输前检查货物和运输现场的情况,并在运输计划后办理运输手续。
3,托运整车货物、散装货物、无包装、无捆货物按重量托运,不计件数;每件货物的重量为。
如果托运人斤,托运人可以按重量和数量交付货物,但包装成捆的计件货物不包括在捆中